问:医生,我扎手指头测的末梢血糖正常,不用再抽血了吧?
问:医生,我孕早期建产检本的时候查的空腹血糖正常,不用查糖耐量了吧?
问:医生,我不喜欢吃甜的,不想喝糖水,能不能不查糖耐量啊?
随着孕产期科普知识的普及,很多孕妈妈都知道孕期要喝糖水后抽血进行糖尿病的筛查。作为产科医生,在门诊上我们也经常会听到各种关于口服葡萄糖耐量检测的问题,在这里,让我们将一一来为您答疑解惑。
为什么要做糖尿病的筛查?
妊娠期高血糖包含了一系列疾病,比如孕前糖尿病、糖尿病前期、妊娠期糖尿病。它可以导致巨大胎儿、剖宫产分娩、早产、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不良妊娠结局,且使远期母儿代谢综合征的发病率增高,因此建议及时尽早诊断,尽早进行生活方式的干预及治疗。
不想抽静脉血,能不能用末梢血糖代替静脉血糖呢?
两者相比,静脉血糖受影响的因素少,更准确,所以确诊糖尿病需要进行静脉血糖的检测。末梢血糖容易受到采血部位、采血量、水肿程度甚至血糖仪型号等的影响,不能作为确诊试验,但由于它方便快捷,一般用于血糖筛查以及患者自我家庭监测血糖。因此,以明确是否患有糖尿病为检测目的时,末梢血糖不能替代静脉血糖。
什么是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我们的身体对于摄入的葡萄糖的处置调控能力称为葡萄糖耐量。正常人对葡萄糖有很强的耐受能力,即使一次性摄入大量的糖分,血糖浓度也只是暂时性轻度升高,并且随着我们体内胰岛素分泌的增多,很快(2-3小时)便可以恢复至正常血糖水平,即葡萄糖耐量正常。当我们体内存在胰岛素抵抗或者胰岛素分泌不足时,身体对葡萄糖的吸收、利用能力下降,因此,在口服一定量的葡萄糖后,血糖会显著升高,而且短时间内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即葡萄糖糖耐量异常。因此,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可以检测机体对血糖的调节能力,从而判断被检者是否存在糖调节异常或者糖尿病。
孕期是不是一定要做口服葡萄糖耐量(OGTT)检查呢?
答案是:不一定。孕早期,我们建议先抽静脉血行空腹血糖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后续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空腹血糖<5.1mmol/L:为正常,后续于孕24-28周行OGTT检测。
2、5.1≤空腹血糖<5.6mmol/L:为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应强化健康生活方式宣教,合理饮食、适量运动。后续在孕24-28周有两种检查方案:(1)可直接行OGTT。(2)先行空腹血糖检测,若结果≥5.1mmol/L,直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可不再行OGTT;若结果<5.1mmol/L,需进一步行OGTT。
3、5.6≤空腹血糖<7mmol/L:诊断为妊娠合并空腹血糖受损(IFG),可不行OGTT检测。孕期可按照妊娠期糖尿病进行管理。
4、空腹血糖≥7mmol/L:诊断为孕前糖尿病,孕期无需再行OGTT。
孕期如何行OGTT检测?
1、根据《妊娠期高血糖诊治指南(2022)》的推荐,建议于孕24-28周或孕28周后首次就诊时,行75gOGTT检测,具体方法如下:
(1)行0GTT检查前需禁食8-10小时;注意禁食时间不能过长,否则可能导致的清晨反应性高血糖,从而影响诊断。(2)检查前连续3天正常饮食;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克。(3)检查期间静坐、禁烟。(4)检查时,应于清晨9点前抽取空腹血;然后口服含75g葡萄糖(无水葡萄糖粉)的液体300ml,5分钟内喝完,从喝第一口葡萄糖水开始计算时间,分别抽取服糖后1小时及2小时的静脉血,放人含有氟化钠的试管中,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血浆葡萄糖水平。
(2)75gOGTT结果判读:空腹、口服葡萄糖后1小时、空腹葡萄糖后2小时的血糖应分别低于5.1、10、8.5mmol/L。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合并高血糖的患者应该如何治疗呢?
总体来说,妊娠合并高血糖的患者需要多学科共同管理,包括营养科、内分泌科、产科等,通过进行健康教育,制定个体化的饮食、运动方案,使血糖稳定于正常范围,必要时及时予以药物治疗。孕妈们要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饮食、适量运动,记录膳食日记并监测末梢血糖,定期复查糖化血红蛋白、尿酮体。大多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通过饮食和运动的调整,都能够把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目标血糖范围见下图)。如果通过以上调整后监测血糖情况不达标,或者血糖情况达标了但是尿酮体阳性,必要时需要进行胰岛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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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产科 郭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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