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2023年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8]3号)和《郑州大学2023年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领导招生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设在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工作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由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与各招生学科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考生的申请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医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替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受理申请。
(三)各招生学科成立综合素质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须为博士生指导教师),成员包括该学科当年招生博导、高年资正高职称专家,总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配备秘书1-2人,负责组织、记录和录像等工作;配备纪检监督人员1人,负责监督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二)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有学术成果的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三)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如有必要进行调剂,优先在相同或相近专业考生中进行;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就读于国内外重点院校的可优先考虑或办理调剂。
(四)在专家组集中考核评分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导师招生选择自主权。
三、网上报名
考生须符合《郑州大学2023年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http://gs.zzu.edu.cn/info/1024/12164.htm)所列报考条件和各项要求,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四、考生申请与考核过程
(一)申请阶段:
1.院系资格审核采用线上审核。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之前,按照《郑州大学2023年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各项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文档首页为材料清单;
(2)录制5分钟的自我介绍短视频;
(3)填写《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本人签字,报考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
(4)《2023年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专博报名信息统计表+姓名+报考专业》(附件2.电子文档)。
以上材料要求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夹,以附件方式发送至邮箱:guankjk@163.com。邮件标题按照: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
2.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按规定时间将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郑州大学五附院官网-科研教学-研究生教育栏目(http://www.ztzy.com/NewsList-35.html)进行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
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于2023年4月11日至4月20日参加网上报名、缴费及信息确认。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缴费及信息确认,也不再参加综合考核。
(二)考核阶段:
通过资格审核并经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允许进入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阶段。
1.2999-专业基础考核(笔试)
(1)2999-专业基础考试,共2门(病理学、普通外科学)各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将在郑州大学五附院官网-科研教学-研究生教育栏目(http://www.ztzy.com/NewsList-35.html)公布。
(2)笔试考试科目划定基本合格线,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3999-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1)原则上按照二级学科组织。
(2)各综合素质考核小组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专业技术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科研水平和研究报告进行综合评价。
(3)考核程序:考生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考核小组重点考核考生的研究报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论文写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科学研究兴趣等。对每个考生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4)考核阶段全程要求录音录像。
3.综合评价
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分别计算百分制总成绩后,再综合计算考核总成绩,其中专业基础考核权重为40%,综合能力考核权重为60%,即考核总成绩(100分)=专业基础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五、其他补充说明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我院通过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http://gs.zzu.edu.cn/zsgz.htm)、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科研教学-研究生教育栏目(http://www.ztzy.com/NewsList-35.html)、以及考生报名登记的联系方式与考生联络,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六、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信息查询
有关信息均可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http://gs.zzu.edu.cn/zsgz.htm)、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科研教学-研究生教育栏目(http://www.ztzy.com/NewsList-35.html)查询。
(二)申诉
考生对各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我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以具名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核实后,将及时给予回复。
(三)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康复前街3号,邮政编码:450052
电话:0371-66916826 0371-66902058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2:2023年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专博报名信息统计表+姓名+报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