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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复印须知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3/6/5文字调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推出了惠民生、暖民心的病案复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举措,使患者或其代办人可以通过现场复印或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郑大五附院智慧互联网医院公众号、病案通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病案复印预约申请,实现了患者出院后可以通过预约来院自提或邮寄方式提取病历,真正践行了便民就医少跑腿。具体流程如下。


一、复印(复制)准备:

1.患者办理完出院手续7日后即可复印相关病历资料;

2.准备齐全复印病历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复印病历资料,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0.4元/页;


二、复印(复制)方法:

1.窗口复印(复制)

地点:门诊楼一楼病案管理科病历复印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 30(冬季);周六: 上午08:00-12:00;

复印病历所需准备材料:

(1)患者本人复印病历: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代理人复印病历:需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复印未成年人病历:需持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未成年人社保卡、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4)复印死亡患者病历: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到医务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①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②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③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④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自助打印

地点:门诊楼一楼大厅病案自助打印机处;二号楼一楼病案自助打印机处

打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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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病案邮寄

第一步:

方式一:微信关注“郑大五附院智慧互联网医院”公众号,点击“智慧就医”,向左滑动屏幕下方菜单,点击“病案复印”即可根据需要申请病历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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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微信关注“病案通”公众号或“病案通小程序”,点击“病历申请”,选择/搜索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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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择邮寄或预约自提,根据提示拍照证件上传(ps:患者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需要患者本人正面和身份证照片正面同时存在),填写患者信息,支付费用(根据实际页数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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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申请完成,后续相关进展会以微信消息的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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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病案管理科 杨军红 孟永娜

宣传科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