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五附院救护车项目采购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升医疗救治水平,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的需要,急需要解决院前救治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弱项。现就“郑大五附院采购两台救护车项目”诚邀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提交报名等有关资质材料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HDWFY2020-12-16
二、项目名称:郑大五附院采购两台救护车项目
三、方 式:议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每台控制价格48万元)。
四、项目价格及交车期限及服务流程:投标单位自己计算确定。
五、项目简要说明:
5.0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即采购救护车(汽油车)两台。
5.1基础概况:郑大五附院急救站(第16号站)是郑州市120指挥中心直接指挥的救援单位,因此配置的救护车必须是“重症监护型救护车”(以下简称救护车),必须满足院前救治的要求和适应社区、山区、城乡环境的需要。
5.2采购概况:根据郑州市120指挥中心的要求,采购的两台救护车能够在郑州市120指挥中心备案和郑州市车辆管理部门认可的重症监护型救护车。
5.3现场踏勘:报名单位可以自行对本项目的所在地(郑州市康复前街3号)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及注意事项(投标单位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5.4采购原则和依据:根据国家和郑州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采购。
5.5采购(投标)范围:
1.重症监护型救护车全部设施,交车即可使用(俗称“交钥匙”项目)。
2.中标后到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项目中的有关费用;
3.工艺配套设备、安装等全部整体项目;
4.其它现行有关交通部门的具体要求。
六、质量和质保期的要求:达到合格的上牌照入户标准(依郑州市车辆主管部门评定为准);质保期不少于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七、投标人(乙方)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符合国家《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八、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附以上网站查询打印页(截图)。查询主体:企业需有查询日期,查询时间不得早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不存在任何重大违约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无不良诚信记录。
九、报名须知:
9.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9.2报名地点(文件递交):郑州市康复前街3号,办公楼207办公室。
9.3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信誉要求:信用查询网打印页。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救护车厂家的授权书)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上述中所有证件的原件携带供审核,其对应的复印件采用A4纸装订胶粘成册形成完整的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资料交甲方保存。
注意:①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②开标时仍将由评委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③全部复印件资料采用A4纸盖章,利用胶粘一套进行有效文件的递交。
采购主办单位:郑大五附院后勤科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13838580057
2020年12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