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2020年7月修订)
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究生[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大学五附院的实际情况,经研究讨论,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综合成绩(100%)=学业分值(20%)+学术成果分值(80%)
评分细则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取得正式学籍、完成注册并交纳学费后,可提出国家奖学金申请。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定,受学校通报批评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定。
一、学业分值(20%)
(一)、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要求,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统一筛选,学位课程成绩取平均值。要求无补考、重修、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不能低于80分。新生参加国家奖学金的申报,以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考核成绩为计算依据。
(二)、本项分值乘以20%记入综合成绩。
二、学术成果分值(80%)
(一)、学术成果截止时间为评选当年8月31日,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参评,但是学术成果不能重复申报使用。
(二)、研究生获得省部级科技二等奖及以上且排名前5名者得5分。
(三)、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申请人(或导师第一申请人,研究生第二申请人)得6分。
(四)、发表学术论文以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单位。研究生可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加分项目 | 项目分类 | 加分分值 |
发表论文 | SCIE | IF≥10 | IF*5分 |
5≤IF<10 | IF*4分 |
3≤IF<5 | IF*3分 |
1≤IF<3 | IF*2分 |
0≤IF<1 | 2分 |
英文期刊(SCIE未收录) | 1.5分 |
中华系列(核心期刊) | 5分 |
北大中文核心 | 2分 |
注:国际会议论文不计入统计SCIE期刊以Online日期计算,中文期刊杂志以见刊日期计算,SCIE论文及其影响因子以当年郑州大学出具的检索证明为准。 |
(五)、本项分值乘以80%记入综合成绩。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对上述评分结果进行审核、汇总,报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委员会遵循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统筹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等工作。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在五附院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将上报郑大研究生院审批。研究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宗教政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4、参评学年学业课程考试或考查成绩有不合格、补考或重修的;
5、在临床工作中出现医疗事故的;
6、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第三年)仍未取得职业医师资格证者。
本细则由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科研与研究生办负责解释。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