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五附院口腔科采购一套纯化水制水机的项目诚邀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提交投标报名有关证明资质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HDWFY2019-7-8
二、招标项目名称:郑大五附院口腔科纯化水制水机采购安装工程
三、招 标 方 式:议标询价(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已经到位)。
四、项目价格及工期:投标单位自己计算确定。
五、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两个标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的医用纯化水制水机的规格及型号要求如下——
1.必须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WS 310.1-2016)的要求及现行口腔科纯化水的强制标准。
2.制水工艺:反渗透纯水电导率:≤15μs/cm (25℃)。
3.制水机采购一套(包括完整系统的拆除及新安装)、纯化水的产水量(25℃)≥200L/h(套)。水利用率≥60%;脱盐率≥99%。
4.配置循环管路,采用管道杀菌装置,保证出水口细菌含量符合国家规范100cfu/mL。提供水质检测报告(含氯化物和菌落总数)。安装对接到各牙椅位置。
5.控制系统及功能:整机采用PLC控制系统,触摸屏操作并显示电导率等参数,实现全自动运行,主机要求箱体一体式结构。运用PLC控制技术,实现全自动运行、可手动操作。
六、工程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3号(邮政编码450052)
七、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纯化水制水机采购安装工程的系统工程(俗称“交钥匙工程”)。
第二标段:水处理间维修(详见设计说明书、图纸)。
八、质量和质保期的要求:达到合格的标准(由甲方“控感科”评定是否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质保期不少于2年。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可以单独投标其中一个标段,也可以联合投标,或者同时投标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投标人条件:
9.1应符合国家《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处理设备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3485:《200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纳税和社保需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保证明)。
9.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财务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第二标段投标人条件:装修企业三级以上资质均可。
十、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附以上网站查询打印页。查询主体是企业,需有查询日期但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不存在任何重大违约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无不良诚信记录。
十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 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文件的递交):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3号,办公楼207房间。
3.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社保、劳动合同、企业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格式自拟);
(4)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2019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保证明、证明信誉;
(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信誉要求:信用查询网打印页。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上述中所有证件的原件携带供审核,其对应的复印件采用A4纸装订成册形成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交招标单位保存。
注:①投标人可以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照原件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页”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页”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委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1383858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