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明细:
1. 移动无影灯
2. 气动全胸振荡排痰仪
3. 便携式心电监护仪
4. 颅脑降温仪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及医疗器械经营资格的厂家或经销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议价资格;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议价活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3号(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办公楼408)
电话: 0371—66916027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时提交资料:
1.厂家及各级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厂家及各级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企业法人及委托授权人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
4.厂家或各级代理商的经销授权;
5.产品的注册证、检验报告和质量认证等资料;
6.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 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证照及授权原件,所有资料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报名公司全称、项目设备名称、设备品牌、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可收到资料文件,采购人不向供应商解释未通过原因,不退还报名时所递交的资料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