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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8文字调整

一、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省市级(三甲)医院法律顾问服务经验,需提供2018年以来承担医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拥有相对稳定且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专业执业律师队伍,具有承担省级(三甲)医院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规模。参与单位应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律师应为执业5年以上,熟知医疗卫生法规且具有医疗纠纷处理经验,一般应由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公司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109—20231014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3(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办公楼418)

        电话: 0371-63689257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时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其执业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书及业绩合同;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证照及授权原件,所有资料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报名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可收到资料文件,采购人不向供应商解释未通过原因,不退还报名时所递交的资料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