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机房UPS蓄电池更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财务要求: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告,年份要求2021年度、2022年度,若成立不足两年,按实际成立年份计算;
5)参加响应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有效的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响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设备的相关类别。
2.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附信用查询截图复印件【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办公楼四楼418
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企业近2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6)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不足一年的单位从成立之日算起);
(7)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8)提供有效的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所有资料原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四、磋商时间
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