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1号)》文件要求,我院门诊服务调整如下:
一、部分门诊服务临时停诊或部分停诊
停诊服务项目:整形美容科门诊、耳鼻喉镜、呼吸科纤支镜、消化内科内镜。
部分停诊项目:口腔科门诊、耳鼻喉科门诊、眼科门诊等暂停诊疗活动,仅提供急症诊疗和必需的择期诊疗项目(详见注1)
二、临时停诊的门诊、科室及诊疗项目、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三、内科诊室、外科诊室、妇产科门诊、儿科门诊、中医科门诊、皮肤科门诊正常排班开诊。
四、所有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就医前必须经门诊预检分诊筛查,请如实回答流行病学史(详见注2)有关问题,然后按照预检分诊人员的指引,使用本人身份证实名挂号就诊。
五、欢迎使用“郑大五附院智慧互联网医院”进行远程问诊。方法: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郑大五附院智慧互联网医院”,然后选择相应科室和专家即可。
六、为了避免交叉感染,所有就医患者就诊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原则上一名患者最多由一名陪同人员,进入诊室时,一个诊室只能有一名患者,一医一患,保护隐私,避免交叉感染。
七、请如实回答医务人员相关医疗问询。
感谢配合理解!
郑州大学五附院五附院门诊部
2020年2月7日
注1、部分停诊科室急诊服务项目表:
眼科:1.急性青光眼(急性眼痛、视力下降伴恶心呕吐);2.眼外伤
耳鼻喉科:1.急性中耳炎;2.急性鼻窦炎;3.急性扁桃体炎;4.急性咽喉炎;5.特发性突聋;6.外伤(耳部、鼻部、颈部);7.耳鼻咽喉异物(鱼刺、枣核等)
口腔科:1.急性牙痛;2.牙外伤;3.口腔颌面部创伤和感染。
注2、流行病学史:
1.近2周内有武汉/湖北或其它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报告社区的游玩、走访、旅行或居住史。
2.近2周内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接触史。
3.近2周内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接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