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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关于推荐社区暨乡镇医养结合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文字调整

各医疗、养老机构、社区暨乡镇医养结合机构与健康养老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3] 35 号)、《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3] 40 号)、国家卫健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暨农村医养结合统筹发展,促进城乡医养结合一体化发展,经河南省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研究决定,由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牵头成立“河南省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社区暨乡镇医养结合分会”,请各有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暨乡镇医养结合机构、健康养老相关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热爱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及社区暨乡镇医养结合工作,身体健康。

 

(二)候选人应为从事医疗、康复、社区暨乡镇医养结合、健康管理与促进、养老服务业及相关助力健康养老的社会资本企业相关领导、负责人及从业人员。

 

(三)具有较高相关专业的理论水平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暨实践经验,任职期间未受过党、政部门处分。

 

二、名额分配

(一)医疗单位:拥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省直医疗单位(各限2~3名),省辖市级医疗单位(各限1~2名),县级医疗单位(各限1~2名),行业医疗单位(各限1~2名);乡镇医疗单位(各限1名)。

 

(二)养老单位:城乡养老院(各限1~2名),公立与民营养老机构(各限1~2名)。

 

(三)健康养老相关企事业单位(各限1~2名)

 

三、推荐办法

个人自愿申请和单位组织推荐均可,请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并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hnyyjh7903@126.com),由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汇总后统一报河南省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3号  邮编:450052

联系人:汪桂琴 电话:0371-63687903  13676963333

程  智 电话:0371-66902085  13623814698

推荐表电子版发至hnyyjh7903@126.com邮箱。

 

附件:河南省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社区暨乡镇医养结合管理分会第一届委员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