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农业科学院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科[2023]8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范围。
(二)自查清理重点内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六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二、组织实施及材料上报
请各位老师认真学习5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附件1),按照要求完成自查清理,认真填写《论文自查表》。
所有自查表,原则上由科室统一收集提交,各科室请于7月17日17:00前将《论文自查表》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办416,Word版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dwfyky@163.com。
联系电话:0371-63687953
附件:1.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科[2023]80号)
2.《论文自查表》
科研与学科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