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郑州市退休职工佟女士于郑州大学五附院门诊就医,在收费窗口结算时惊喜地发现报销了!

佟女士经过咨询得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的不止她一人,根据豫医保办【2022】24号和郑政办【2022】4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河南省省直职工及郑州市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均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 2022年7月4日,郑州大学五附院召开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解读会议
政 策 解 读
01 门诊统筹保障待遇
1. 门诊统筹年度限额:在职职工:1800元/人/年,退休职工2300元/人/年(2022年度减半,在职职工:900元/人/年,退休职工1150元/人/年)。
2.报销比例:

备注:同一天内在同一家医院门诊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3.支付范围:凡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项目均可享受报销。
4.不予支付情况:(1)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2)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人员;(3)门诊缴费时未使用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的医疗费用;(4)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5)不符合诊疗要求的医疗费用。

02 个人账户共济
1.个人账户支付范围:(1)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3)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备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授权配偶、父母、子女时任意选择,但目前省医保和市医保暂不支持交叉使用。
2.个人账户不得支付: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3.职工门诊个人账户共济绑定流程:
(1)家庭信息维护:

(2)家庭成员信息维护:

(3)家庭账户绑定信息维护:

温馨提示
1.如您忘带医保卡,也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
2.参保人员同时享受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及门诊特药待遇的,需注意:就诊时应分别开具处方,分别结算。
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郝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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