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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五附院传达学习校党委关于领导干部 “十不准”及加强自身建设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23/6/6文字调整

近日,郑州大学五附院分别在周交班会和院务会上,传达学习校党委印发的《郑州大学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关于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院领导韩晔、郑鹏远、徐翠英、周文平、王兵、王少亭、傅聿铭、杨怀玉、朱光、汤有才出席,医院各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等参加会议。

会上,党委书记韩晔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会议指出,郑州大学领导干部“十不准”及加强自身建设“28条”规定,对领导干部在政治作风、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师德师风、廉洁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是校党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而形成的重要制度,是立足一流大学建设新起点认真规划领导干部自身建设与发展的系统部署,也是健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规范政治生活、锤炼过硬作风、奋力担当作为的具体行动,必须长期坚持并深入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十不准”及加强自身建设“28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深刻认识出台相关规定的重大意义,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十一届省纪委三次会议精神以及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加强自身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及时传达学习,营造浓厚氛围,把贯彻落实“十不准”及加强自身建设“28条”规定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清廉医院”创建“十大行动”、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持续营造医院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要严格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带头担当、身体力行,认真贯彻执行好各规定,自觉查摆问题并坚决纠正,不折不扣推动“十不准”及加强自身建设“28条”规定各项要求在五附院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