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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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实验室的科研人员,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提交进室工作申请表,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室开展工作。

二、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使用时间及使用人员等。发现仪器有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仪器用后切断电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

三、实验室公用物品用完之后按原样放回,不得擅自借出或带出到其他实验室。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应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请求。

四、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盛装气体的气瓶应与实验室相应设施隔离。使用电炉、酒精灯等要远离化学易燃物品。

五、所有实验室存储的样品、试剂必须如实写好标签,如样品应有样品名称、存放时间、存放人。配制的试剂应有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和配制人等。

六、所有在实验室冰箱或冰柜里存放的物品用完后需及时处理。实验室管理人员将定期清理无标识和过期的样品。

七、实验室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在不燃结构的通风橱内进行。

八、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用餐,保证通风洁净,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九、实验工作完毕后,做好整理工作,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

十、实验室人员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值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