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附院工文〔2010〕5号
各工支会: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郑大工文〔2010〕16号文件精神及郑州大学工会2010年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09-2010年度“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医院的有机组成部分。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引导广大职工自觉遵循和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美德,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共同建设幸福美满家庭,提高广大职工的文明素养,为构建和谐医院、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评选范围
凡我院在职职工家庭,均属评选表彰范围。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敬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爱岗敬业,共同发展。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名额:原则上每工支会不超过一个。
2、评选办法:以职工家庭为参评对象,由院工会女工委对上报的家庭进行评选,并推荐上报到校女工委。
3、上报时间:各工支会于2010年6月11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院工会,填写的申报表须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