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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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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

发布时间:2010/9/10文字调整

五附院工文〔2010〕7号



各工支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不断完善规范新形势下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激发工会活力,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员评家活动的意义

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是深化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有效载体。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密切了工会与职工的关系,发挥了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激发了基层工会活力,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影响力。广泛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有利于创新建设职工之家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会员职工参与工会活动的热情,使基层工会工作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二、会员评家的基本内容

依据建设职工之家的基本要求,会员评家的基本内容是:

(一)健全组织体系。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构,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符合有关规定,工会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或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有单独工会财务账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加强专兼职工会干部、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会员会籍管理,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

(二)促进科学发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主要载体,推动企事业单位发展;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创新活力;加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培养、推荐、宣传,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三)履行维权职责。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厂务公开,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公司制企业依照有关规定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参与企业管理;协助和督促行政落实国家各项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

(四)实施素质工程。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体育活动,推动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

(五)服务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温暖活动,履行帮扶特困职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的职责。

(六)加强自身建设。工会领导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常任制,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活动,按照会员群众意愿开展活动,提升工会工作水平。

三、会员评家的方式方法

(一)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会员评家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每年至少评议一次。

(二)工会主席(副主席)在年度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在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当场公开民主测评结果。

(三)以工支会为单位,召开工支会主席会议,对工会工作、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

(四)会员评家前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告知会员,做好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五)会员评家的结果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并作为考核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重要依据。对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反映的突出问题,该基层工会应向会员(代表)群众反馈整改措施。





郑大五附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