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附院工文〔2009〕6号
各工支会:
根据郑大工文〔2009〕20号文件关于《基层工会改选换届的通知》精神,院工会研究决定,并报院党委和校工会同意,定于2009年11月上旬进行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换届工作小组。
组 长: 李新华 王建平
执行委员:陈 琳
组 员: 刘宝玉 林纪星 王 栋 田 荣
二、委员会组成
1、本届委员会由专、兼职工会干部13人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女工主任(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11人。
2、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工会、工支会、财务3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2人。
三、工会委员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过硬。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广大职工服务,奉献精神强。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群众呼声,群众威信高。
4、以身作则,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本职工作完成出色,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四、换届的办法和要求
1、本次换届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本届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监票、计票工作由党委、纪委负责。
2、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酝酿协商的方式推荐委员候选人,经基层工会委员会研究,报院党委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15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工会委员会。
各工支会要充分认识本次换届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实施,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按时完成换届工作。
郑大五附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