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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五附院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三育人”先进

发布时间:2010/9/10文字调整

各支部、科室、工支会:

根据郑州大学关于评选表彰2009-2010学年“三育人”(即: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为了大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切实推进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激发全院职工为实现五附院崛起,共建和谐医院做贡献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评选2009-2010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先范围

凡在带教、科研、医疗、护理、党政管理、后勤服务和市场营销等各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在职教职工,均在“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二、评先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人民的医疗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精神文明及行风廉政建设中表现突出者;

2、在岗工作一年以上,年度出勤率不低于95%,遵章守纪、敬业爱岗、恪守职责、顾全大局、团结互助、服从生产指挥,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医德医风、经济效益、优质服务及为临床一线服务等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职能部门具体量化指标突出,能够发挥先进模范作用者;

3、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开源节流、合理化建议、练功比武及各种比赛中,成绩显著,为医院争得荣誉者;

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⑴实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凡以权谋私、收受红包、服务态度恶劣,有严重不良反映者;

⑵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牵连政治、经济、刑事案件者;

⑶造成责任性医疗纠纷,发生各类责任事故及严重差错者;

⑷违反计划生育者;

⑸工作中出现失误,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者。

三、评先程序

1、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评先文件,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要求、条件、程序,严肃认真地进行评选;

2、科室组织职工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评先条件进行评选;

3、评先工作必须体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的原则,科室评选结果及推荐材料,报支部评先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

4、评先工作小组对本支部个人材料要排序后上报,未经小组推荐者,不能推荐上一级评先;

5、报院评先领导小组的材料,将先由院工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按量化指标筛选之后,再由院评先领导小组评审。

四、评先要求

1、比例: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当年4月底在职职工总人数的5%评选院级先进(含临聘人员),上报郑州大学的先进个人比例为在职职工总人数的3%,各支部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评选。其中,外援人员评先名额单列,不占用各支部评先比例;

2、推荐郑州大学表彰的先进个人,在各支部评先工作小组推荐的基础上,由院评先领导小组审定,按上级分配名额上报;

3、院级领导不在小组参加评先;

4、各支部评先工作小组推荐的先进个人中,生产一线的职工名额不得少于70%,中层干部的名额不得超过先进名额总数的30%;

5、各支部评先工作小组应本着鼓励先进、化解矛盾的原则,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名额,一经上报院评先领导小组否决,均不再补报;

6、各支部评先工作小组要严格按评先程序评选,充分发挥民主,自下而上进行评选。如果未按照评先程序评比,一经查实,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处理;

7、上报院先进材料要求在500字以上;上报郑州大学的先进材料要求在2000字以上,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

8、各支部评先工作小组应在6月18日前将评先材料上报院工会。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院“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新华 王建平

副组长:陈  琳 徐翠英 王新军 胡慧华 乔保忠 邵运清

组  员:郭  芹  朱长来  张 婧  苗  勤  裴玉萍 朱  光  庄 健

李新民  张梅梅  杨怀玉  林纪星  张翠珠 石  跃  吴乾生

申佰胜  雷  轰  杨  建    

办公室主任:刘宝玉

办公室设在工会。

各支部评先工作小组由党政工团及职工代表组成,党支部书记任组长。

六、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三育人”先进个人,将在教师节期间给予表彰和奖励。本年度的全国、省、市级“三育人”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均在本次被大学表彰的先进中推荐。奖励标准:校级每人300元、院级每人200元;不重复奖励。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