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如何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院工会于2007年8月29日下午在职工活动中心举办了《新劳动合同法》讲座,特聘请省工会干校的莫教授为大家重点讲授《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包括各工支会主席、工支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在内的8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在讲座中,莫教授就2008年元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进行了全面阐述,特别是《劳动合同法》中对集体合同作了专门规范,明确了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强调了集体合同的效力及其与劳动合同的关系,赋予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监督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等职能和权利。莫教授就新法中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也给予了重点解释,使与会者能够充分理解其中的含义。
此次讲座历时三个小时,精彩的讲解不时被大家的掌声打断。大家积极讨论,认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各级工会干部更好的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奠定了法律基础,使大家明确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了认识,对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职责的发挥起到推动和保障作用。大家表示要运用法律指导今后的具体工作实践,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医院的改革和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